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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 ,适应新高考改革的要求,为市直高中学校持续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的师资力量,随州市教育局定于12月赴华中师范大学开展专项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随州市市直高中学校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共招聘41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随州市市直高中学校2019年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
2019年12月23-24日
三、招聘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
四、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应骋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17:00。考生下载《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招聘会当天,考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至现场确认,也可于12月23日在现场进行报名并确认。经现场确认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招聘考试。
报考岗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考核。考核时间为12月24日。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试讲、约谈等考核方式, 考官不少于3人,并做好考核、评分等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12月24下午为自由考核时间,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到考核对象学习、生活场所或当面约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胜任岗位的能力,也可结合后续考察环节工作,一并开展。
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成绩相同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3.体检和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工作于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
4.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于8月20日前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聘用。用人单位在2020年8月底前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随州市人社局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3235613。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 0722-3235613
市教育局 0722-35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