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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10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益性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六)身体健康;
(七)在恩施州城有固定住所。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经信局(恩施市舞阳大道1巷120号)
(三)联系电话:0718-8222473。联系人:龚雪。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经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政策,可咨询州人社局就业科0718-8222802),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测评方式
测评方式视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未达到3:1则采用面谈方式进行测评。达到3:1以上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六、聘用
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情况召开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按月兑现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0718-8222473。
监督电话:0718-826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