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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湖北科技学院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02年3月,原咸宁医学院、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咸宁学院;2011年12月,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全校师生员工弘德笃行,勤奋好学,求真务实,形成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凝练成“弘德、博学、敏行、敢先”的校训和“学生为本、学者为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学校肩负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等职能。
二、招聘计划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 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资格条件一览表》);
6.年龄要求(详见《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见《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形式
湖北科技学院学工部、附属第二医院招聘的岗位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他招聘的岗位实行业务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辅导员岗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其他岗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之日止,最迟不超2020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网上报名请将相关应聘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bkjxy8338007@sohu.com或各招聘部门联系邮箱中,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现场报名请直接到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办理。地点为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行政楼3004室。联系人:熊老师、王老师,电话:0715-8135718/8338007。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扫描件,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消息。
(三)资格审查
1.先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基本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笔试(或面试)的当天;
3.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4.现场审核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毕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应聘辅导员岗的必须提供党员证明。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核当天。
七、笔试(或专业考核)
1.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4—6月,地点在湖北科技学院校内。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公告通知。
2.笔试内容与方式: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布。
八、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依据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课堂试讲法、实际操作法、心理测试法、现场表演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教学态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等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由用人单位(部门)主导,学校人事处参与,考官不少于7人。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部门)通知;辅导员岗位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于网上通知。面试前,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5-8338007/8135718(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38002(湖北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