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2:熊梅
公示期为七天,从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补充聘用考察合格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补充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宜聘用的,聘用主管部门报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反映人必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电子邮箱:2367787555@qq.com。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