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工作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募工作程序
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系统审核选拔、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审核、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募对象
襄阳城区户籍(包括市直、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登记失业人员,必须是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内的“六类人员”。即: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残疾人;5、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募条件
(一)有一定文字基础,熟悉办公软件操作,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女性50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二)户籍地、居住地、房产在高新区的优先考虑;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岗位,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录用后叁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跨区域调动;
(五)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照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
五、招募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将审查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即可。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28日。
招募邮箱:gxqgyg@163..com。
报名资料:
1、《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需传电子表格,不可上传图片);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户口簿扫描件(首页+本人页);
4、毕业证扫描件。
待资料审核完毕,成功录入公共就业服务系统,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六、双向选择与聘用
(一)持认定证明的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现场面试后实行择优聘用,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二)由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备案,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原件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集体送至区劳动关系科进行鉴证。
(三)经用人单位面试考核后未能上岗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继续实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援助,促进其实现就业。
附:《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内含申请表、报名表)
咨询电话:0710—3321681。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