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为人正派;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胜任机关办公室辅助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四)已经注册有效营业执照等以其他形式已实现就业的;
(五)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8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州委统战部303室(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
(三)联系电话:0718-8238168。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州委统战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登记照两张、近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录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或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测评
具体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测评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五、考察
(一)依据测评成绩和体检情况组织考察,注重对应聘人员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根据工作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附件:州委统战部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中共恩施州委统战部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