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且本人无任何犯罪记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民政工作;
3、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4、年龄21—45周岁,男女不限;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考方法及程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招考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从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的方式。
报考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的同时办理)到林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未办证人员需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彩色蓝底2寸照片4张。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2日止。
2、报名地点:林区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张公宾馆一楼)。
3、咨询电话:3332390/3332245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考察及体检工作由林区民政局负责,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
三、录用及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二)待遇
参照本单位类似岗位执行。
神农架林区民政局
神农架林区就业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