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2。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6年12月17日全天,上午8∶30开考,下午1:30开考。面试考场实行全天封闭,请下午面试的考生及时告知家长。
(二)面试地点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方向),坐16路公交车在十堰市广播电视台站下车即到,为避免出现交通堵塞的情况,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
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上午必须在7:10前到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8楼多媒体教室或阶梯教室(考生抽签室)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面试弃权。
2、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带入应及时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确需离开的,必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考号、报考职位等有关信息,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19-8105676)和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19-8602520)。
1、十堰市法院系统2016年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
2、十堰市检察院系统2016年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为进一步完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安分局办公室工作,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依法公示的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考职位、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岗位名称:协勤人员(40人)
(二)招考对象:招考对象为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人员,报考者不限户籍,非武汉市城镇居民户籍、部队复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协勤工作;
(2)男性,年龄18 至30周岁,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8、矫正视力5.0以上,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具有履行协勤工作职责的能力,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工作地点:东湖绿道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
2、报名要求: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资历证书(应聘者为复原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需出具有关证件),(电子文档可制成压缩文件包并注明姓名)发送至招聘邮箱:ggrc027@163.com。邮件上请务必注明岗位名称“协勤人员”。
四、薪酬待遇
2800元/月。
五、用工方式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
武汉市公安局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政治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