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以下简称“非编”)人员106人。其中教学人员49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6名,管理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
3.符合从业规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和知识技能。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轮招聘启事中相应岗位的聘用条件,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聘用条件详见附表二、三、四、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未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关系的。
2.应当购买但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的。
3.全日制在校学生(2017届应届毕业生除外)。
4.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
5.录用后即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构成亲属关系的。
6.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材料
1.《湖北美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见附表一)。
2.个人简历。绘画类、设计类非编教学岗位应聘者须另附个人专业作品集。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获国外、境外学位证书为我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可,并具有相应学历水平)。
4.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须另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或邮寄均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寄请注明“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非编应聘材料+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17时。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17年2月28日。
2.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应聘材料,因应聘者提交材料不全、错误、虚假或无效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考核与体检
考试、考核与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聘用管理与待遇
在学校指定期限内,非编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人员复核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后,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聘用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17151
现场报名地点: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行政楼225室。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430205)
郑重声明:我校此次招聘相关信息以我校官网为准。请各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校官网(www.hifa.edu.cn)信息,如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核实,谨防诈骗。
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