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和人员数量
县妇联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组织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两年以上;2011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情况必须具有两年乡镇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四、遴选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妇联联合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报考人选应在充分动员报名的基础上,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报县妇联办公室。各单位确定报名人选名单后,认真填写《黄梅县妇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县妇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3、资格审查。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和县妇联资格初审情况,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4、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后,根据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妇联联合组织考察组对考察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突出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一票否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6、讨论决定。遴选单位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比选择优,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
7、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遴选单位将拟录用人选分别在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
8、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有关事求
1、报名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报考信息。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县妇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县妇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各一式3份,WORD版本A4格式(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
(2)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并附电子版;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个人800字左右的自传1份(须亲笔书写);
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至15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
黄梅县人社局
黄梅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