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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0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精神,现将我县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宣恩县第一中学9名;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7名。(详见附件1《宣恩县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专项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20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内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州内国有企业及民办学校、医院等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和宣恩县第一中学网站、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湖北大学就业信息网上转载招聘信息,并设招聘现场。
(二)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
12月5日(9:00—11:30)在湖北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截止12月5日11:30未达到报名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12月6日(9:00—11:30)在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截止12月6日11:30未达到报名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宣恩县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除思政课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可以不提供)参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已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携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证明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报考宣恩县第一中学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除思政课教师岗位外),可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
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组织测试
1.测试时间: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以招聘现场公告为准。
2.测试方式:宣恩县第一中学采取面试+说课测试方式;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采取无学生讲课+技能实操测试方式。
3.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人社局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同一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对拟聘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并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enshi.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恩施州人社局准予备案后,用人单位根据州人社局和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须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聘用人员未履行服务约定的,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未尽责追究违约责任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
联系电话: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8-5848929
宣恩县教育局 0718-5820061
宣恩县第一中学 0718-5832956
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0718-5832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