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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黄冈市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人

发布时间:2019-12-17 10:05:10信息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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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全市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黄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认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方案》(黄人组发[2018]2号),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蕲春县拟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蕲春人民政府网(http://www.qichu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招聘事项将在该网站一一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县文化和旅游局李时珍纪念馆讲解员(岗位代码20001)岗位:先面试后笔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培训考试中心(原医保局三楼)

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打印并填写《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等相关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50元。

(2)其他岗位:先笔试后面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蕲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试报名入口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9日17:30。

3、资格审查、打印报名表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至12月30日17∶30。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表(建议打印3份备用)。

4、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至12月31日17∶3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蕲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县培训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月8日9:00至1月9日17:30。参加笔试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蕲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713-7225658。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最迟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今年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提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办理登记审核,并进行公示。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放弃加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培训考试中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16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16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12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县文化和旅游局李时珍纪念馆讲解员(岗位代码20001)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进行,该岗位具体面试、笔试事项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各岗位笔试内容见《岗位表》。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科目

①时间:2020年1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②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③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考后10个工作日内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chun.gov.cn/)上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管理类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专业技术类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但未达到1:5的比例,参加笔试且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如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

3、面试资格复审

在蕲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公告由蕲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发布。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学历学位”要求,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7)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应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公告应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各单位可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成绩权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两部分组成。

其中: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岗位代码20002、20003、20004、20005)岗位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40%;

其计算公式为:文旅部门文化馆(岗位代码20002、20003、20004、20005)岗位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综合应用能力》×60%)×50%=笔试总成绩;文旅部门李时珍纪念馆(岗位代码20001)岗位为《岗位专业知识》×40%=笔试总成绩;

其他岗位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综合应用能力》×60%)×40%=笔试总成绩。

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岗位代码20002、20003、20004、20005)岗位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60%;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其计算公式为:文旅部门文化馆(岗位代码20002、20003、20004、20005)岗位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综合应用能力》×60%)×50%+面试成绩×50%;文旅部门李时珍纪念馆(岗位代码20001)岗位综合成绩=《岗位专业知识》×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综合应用能力》×60%)×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及备案

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依据本方案拟定《公告》并发布。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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