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对象和报考职位
招录对象: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且任职满3年以上(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报考职位:本县(市、区)设置的乡镇公务员职位。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村主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村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考察内容
考试的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农村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考察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